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睁眼!穿成耽美文仙君的恶毒道侣_第1章 路边的男人不要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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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路边的男人不要捡

第1章 路边的男人不要捡月夜,彗星拖著银尾坠落在一户农家,尾光如刃。

“啊!”

纱帐内,于秋闲一脚踹在夫君的屁股上。

被丹火灼烧的疼,还有手腕上刀割一般的痛,让她惊坐而起。

她摸著手腕,借著微弱的月光,看见手腕上凭空多出一道白灰色的细线。细线的颜色很浅,像被一把利刃割破表皮却不见血,不仔细看根本看不见。

这个东西,好眼熟……

大脑刺痛,部分记忆渐渐复苏。

她是个现代人,胎穿到一本耽美小说里,迷迷糊糊度过凄惨的第一世,现在是第二世。

前世。

她捡了个貌美的男人当夫君。

夫君没有记忆,忘了名字。

她便给他赐名二牛,跟她姓。

于二牛是个服务型男人,温柔体贴,长得倍儿帅。

他白天赚钱养家,晚上把她伺候的服服帖帖。

二人和和美美在这个小乡村里过日子。

很快,一个叫谢长生的剑修找上门来。

他说,她夫君是下仙洲四大修仙世家之一陆家的嫡子,陆时芜,是他合过籍的道侣。

不儿,没看错的话,他们不是个男人吗?结哪门子婚啊?

好吧,又是她见识短浅了。

这他爹的是本耽美文!

男人喜欢男人。

异性恋夹缝求生。

总的来说,这个世界是一本巨大的同性恋。

作为一个bg战士,于秋闲得知真相后,瞳孔震颤。

老公是0怎么办?

老公要有新的老公了!

于秋闲恶狠狠地盯著床下一脸懵的夫君。

竖子尔敢!

陆时芜一脸懵,揉著屁股,扶著腰,从地板站起来。

衣衫滑落肩头,白皙胸膛上几条红色指甲印深深浅浅。

“秋秋,今天白天太累了,晚上没有发挥好,抱歉。”

月光透过窗纸,落在细长的清俊眉目上。

这双漆黑的眼眸带了点点柔润水光,我见犹怜。

白日里温润待人的于郎中到了夜晚就变了一副姿态,惯会勾引女人。

一想到陆时芜也是用这种姿态勾引男人的,于秋闲就恼的不行。

一股无名火在小腹燃起。

“你表现得可太好了!”最后把我丢炼丹炉里烧成灰了,能不好吗?!

陆时芜低头,轻轻一笑,好像领悟到了什么,当即开始宽衣解带。

那衣裳本就穿的松垮,再这样下去立刻就要空无一物。

“停停停!”这又是闹哪样?

于秋闲连忙打住,表情和善,贤者姿态,“无事发生,我刚刚就是在思考,人活著到底有什么意思呢?现在我已经得到了答案。回来睡吧,夫君。”

“睡素的?”

陆时芜似乎有些不可思议。

“那不然?”

于秋闲现在脚很痒,很想再踹这个色中饿鬼一脚。

陆时芜遗憾地穿好衣服,侧躺了下来。

以往都是说不够的,今晚怎么这么异常?

莫非……

她在外面有了别人?

有人一夜无眠,有人一觉睡到天亮。

于秋闲是被鸡鸣声吵起的。

和以前一样,贤夫已经做好早饭,在院子里喂鸡。

用过饭后,于秋闲懒洋洋地躺在藤椅上嗑瓜子。

人生无常,大肠包小肠。

芷川陆氏,下仙洲里属数一数二的修仙世家。

陆氏嫡子,传闻中的天才丹修,怀序真君,现在,是她的亲亲老公。

要是没有恢复记忆的话,于秋闲还会继续沾沾自喜觉得自己捡了个大便宜。

原来是个烫手山芋。

为今之计,想保命,得和离。

但……

她摸了摸家里的存款。

“我嘞个空空如也啊。”

在恢复记忆以前,她在书中的人设是好吃懒做、挥金如土。

为了对比主角攻有多美好,作者把一切坏标签都往女配身上堆了。

于秋闲,懒虫一条,生活不能自理,全靠陆时芜养著。

至于陆时芜为什么这么心甘情愿……

是因为当初于秋闲在河边捡到陆时芜后,大言不惭地说,“姐以前是住大宅子的,为了给你凑够买药的钱救你,卖了所有家当,现在只剩下一间小破茅屋了。”

失去记忆的陆时芜,当时感动得不行,立誓要让她过上好日子。

至于后面两个人怎么成夫妻了……

还不是怪这个陆时芜天天在夜晚的时候勾引她!

有时候还白日宣淫。

比如现在。

喂完鸡的陆时芜又去洗了个澡,他慢慢靠近,药草香混合一股潮湿水汽扑面而来。

在藤椅上打瞌睡的于秋闲皱了皱鼻子,睁眼便见一张细眉细眼的俊脸在眼前放大。

“你干嘛?” 于秋闲不解风情地推走这张脸。

“不回屋睡吗?”

陆时芜的脸颊被热气蒸腾过,红润润的,水光未褪。

“你穿这么少,我回屋了还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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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放在以前,她还能配合配合,但现在,她只要一和陆时芜亲近,就会想到谢长生,还有自己被烧死的结局。

胃中一阵翻涌。

于秋闲现在只想学点生活技能,然后赶紧和男主和离跑路。

大概是受了人设剧情之力的影响,她一提到洗衣做饭,脑海里居然没有任何的相关经验和记忆。

该死的“生活不能自理”标签。

她还非要改写了。

“阿秋误会我了。”

陆时芜细长的眼睛弯如新月。

无论遇到什么事,他彷佛永远笑眯眯的。

“天气热,怕娘子在树下热著。”

“厨房里有做好的藕粉丸子,娘子记得吃。”

陆时芜提著药箱出门去了。

于秋闲目送他离开。

丹修大佬哪怕失忆了,也记得一些药草原理,陆时芜当郎中给村民看病,平日里挣的钱几乎全被于秋闲拿来买首饰了。

于秋闲进屋,拉开朱红漆木妆奁,里头躺著几支银钗。

村中的女人们大多使用木钗,使用银钗的人家非富即贵。

银钗是要用灵石买的,一支银钗要用掉一颗下品灵石。

一颗下品灵石是寻常人家一个月的口粮,这过于奢靡。

其中一支钗,通体素银素净,钗首缀一枚小巧圆玉,玉泽淡青。

当初赶集的时候,她看见镇上的富家小姐满头珠玉,羡慕得走不动道。

回到家后,陆时芜从袖中取出这支银钗,给了她一个惊喜。

后来,每次赶集,陆时芜都会买礼物回来。

渐渐的,妆奁里首饰越来越多。

“不知道这些东西能当多少钱,够不够当我的路费。”

于秋闲把所有首饰打包妥当。

刚坐上毛驴,隔壁老王循声赶来,“于秋闲,于大夫刚出门,你打扮的花枝招展,这是要去哪?该不会是去私会情夫吧?”

村中谁人不知于大夫的贤惠,可惜被于秋闲这个懒女人霸占著。她除了一张脸外,一无是处。

于秋闲嗤嗤笑了两声。

这个王二狗,也是贪图她丈夫美色的死男同之一。

王二狗日日针对她,造谣她,还经常装病让陆时芜去看,企图制造一点亲密接触来勾引陆时芜。

“你过来点,我告诉你我去找谁,你保证会感兴趣的。”

“你当真要告诉我?”

“我告诉了你,你可别告诉别人。”

“哎,那我保证不会说的。”

王二狗八卦地凑近毛驴。

“啪!”

于秋闲手中的鞭子狠狠一抽驴屁股。

小毛驴嘶鸣了一声,后脚飞踢。

“哎呦!”

王二狗捂著腹部蹲在地上,神情痛苦,咬牙切齿,“于!秋!闲!”

说话间,又吃了一嘴土。

于秋闲掏掏耳朵,权当没听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