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海。
艾伦·格兰特蹲下来,鼻子离地面只有几英寸。尽管戴着橄榄球员用的护膝,他还是觉得膝盖很疼。气温超过了华氏100度,地上扬起的尘土使他的双肺如同灼烧一般,汗珠不断地从他的前额滴到地上。
……
他用牙科医生的凿子和画家用的驼毛画笔挖掘出一个L形的腭骨残片。它只有一英寸长,厚度不超过他的小拇指,有一排细小尖利的牙齿,牙齿从中间部位起角度便很特别。当他挖掘的时候,一些骨头的小碎片向四处崩开。】
是从考古挖掘的现场展开吗?
很不错的切入点!
而且在考古方面的描写也相当到位,一看就经过了详细考据。
埃德加·巴勒斯心里想着,忽然觉得洛伦很是天才。
一个在南区当装卸工谋生的青年,也不知道在哪里学习到这么多知识的。
【格兰特停下来,把胶水涂在骨头上,然后又继续挖着。毫无疑问,这是一块未成年的肉食性恐龙的腭骨。这头恐龙在7900万年前已经死去,当时出生大约两个月左右。倘若运气好的话,格兰特也许能找到恐龙骸骨的其余部分。要是这样,这就是第一具完整的肉食性幼龙的骨架。
「嗨,艾伦!」
艾伦·格兰特擡起头来,炽烈的阳光使他不断眨着眼睛。他摘下太阳眼镜,用手臂擦去额上的汗水。】
故事从艾伦·格兰特在蒙大拿州的一片荒原中挖掘恐龙化石展开。
跟那一章序幕一样,洛伦在开头就描绘出了一个极其有氛围感的环境。
让读者自然而然就随着角色的交互,代入进了故事中。
话说回来,按照原着的字数,这部《侏罗纪公园》就算刨除掉铺垫,体量都要达到20万个词以上。
对于《全故事》这样的中短篇纸浆杂志来说,这个字数没法接受。
最长也就是一部10万词左右的小说,让你分几期进行连载,再长就不行了。
没办法,毕竟《全故事》只是一本通俗杂志。
在知名度和流通性上,都没法跟《哈泼斯》《麦克卢尔》《大西洋月刊》这样的顶级期刊相比。
如果贸然决定连载一篇新人作者写的长篇,对于商业运营而言绝对不是一个好主意。
就连《人猿泰山》在连载的时候,也是受到版面限制,词数最多也不会超过5万。
好在《侏罗纪公园》原着中有很多不属于这个时代的知识和科技,以及很多旁枝末节的对话,都可以直接略过。
洛伦就将所有故事都浓缩成了这部4.9万个词的小说。
在字数上面大打折扣,但在故事精彩程度上面却没有。
反而因为节奏快、信息量大。
让整个故事变得更加紧张、刺激。
【机长正在全神贯注地驾驶,稍稍矫正了位置后,在降落场着陆。艾伦·格兰松了口气,解开安全带。
有个人朝飞机跑来,他一头红发,戴着一顶棒球帽。他把机门打开,兴致勃勃地说:「你们好!我是艾德·雷杰。欢迎大家到努布拉岛上来!路不平,请小心慢走。」
……
再往下走,现在格兰特一行人可以看见岛屿向南延伸的全貌。正如雷杰所说,岛上大部分地区都被热带树林覆盖着。
这时,格兰特看见南面的棕榈树上方伸出一截树干,上面光秃秃的没有叶子,只有一根又大又弯的树干。他看见那树干动了起来,扭转着过来面对着新来的不速之客。
格兰特意识到,他所看见的根本不是什么树干。
他看见的是一个高达50英尺的庞然大物的漂亮而弯曲的脖子。
他看见的是一只恐龙!】
埃德加·巴勒斯握着稿纸的手微微颤抖。
在经过漫长的序幕章节,以及一位古生物学家进行化石挖掘活动的铺垫后……
所有具备指向性的线索,终于在这一刻恐龙真正出现时,完成了收束!
正如契诃夫提出的原则,如果故事里出现了一把枪,那它就非发射不可。
现在!手枪发射了,巨大的爽感与震撼如同子弹打进他的心脏!
之后的情节,再没有任何拖泥带水。
借着一行人乘坐游览车参观公园的情节,洛伦将那些恐龙的恐怖之处又进行了充分描写。
同时,也对热带暴风雨即将席卷的情节进行了铺垫,还埋下了程序员丹尼斯·纳德利被竞争对手收买的伏笔。
当热带暴风雨席卷而来,园区断电时,所有线索一并收束。
观光车队的众人被困在暴雨中,恐怖的顶级掠食者霸王龙袭来!
随后的情节,格兰特众人为了逃过猎杀,在危机四伏的野外丛林徒步求生。
夜里他们躲避恐龙,在树上过夜,亲眼见到了恐龙的繁衍。
这些恐龙本来被设置为都是雌性,无法进行繁衍,但是青蛙基因带来了特殊能力,让恐龙可以自行转换性别来繁衍,脱离了人类的控制。
另一边,古植物学家艾丽·塞特勒博士,和受伤的数学家伊恩·马尔科姆回到主控大楼,为了躲避迅猛龙猎杀,惊险逃窜。
最后在被逼入绝境时,霸王龙闯入大厅,与迅猛龙爆发厮杀。
一行人趁着这个机会逃离了这里,而公园的创建者约翰·哈蒙德也意识到,这座公园一开始就是一场灾难。
【格兰特用力把飞机门关上,在关门时,格兰特再一次向外张望。他看到那座小岛耸立在深紫色的天空和碧蓝的大海之间。被笼罩在一片浓雾之中。
格兰特重新回到他的座位上。他在想那些站在海滩上的恐龙。他想知道,如果它们能迁移的话,它们会迁移到哪里。可是他明白他将永远无法知道它们的去处,因此感到很悲哀,同时也觉得如释重负。】
呼……
真是一部酣畅淋漓的科幻惊悚故事啊!
巴勒斯惊叹着长呼出气,如饮美酒,脖子到耳根都泛起红色。
「这部小说所承载的狂想,是我从未见过的!」
他颇有些激动。
虽然他自己笔下的《火星公主》,主角都已经到火星冒险了。
但洛伦这部小说在科技上的狂想,有着相当扎实的技术构思,结构也相当完整。
这是他远远做不到的。
而他为了避免这一点,在《火星公主》中让主角穿越到火星的方式,都是神秘失踪后直接来到火星。
洛伦的这部小说却是科技链完整,真实到让人怀疑这小子是从未来穿越来的!
不提故事的精彩程度,单论塑造出来的这一份真实感,都能让读者如痴如醉,沉浸其中。
巴勒斯回味着这个故事,灌了口威士忌冷静,然后说道:「这部小说是开放式结局,什么时候开始写第二部?」
洛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