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黑夜从黎明开始
「噢?那我事先告诉你会怎样?」
「起码准备十打海报来讨签名,」陆路微微一笑,「说笑而已……我若是这样做,怕是立刻被人丢出去。」
「也不至于这么惨,不过工作大概别想要了。」沈世尧发现自己心情不错,竟少见地愿意配合别人打趣。
然而陆路下句却一本正经起来:「谢谢沈先生愿意跟我开玩笑缓解我紧张的心情,那么今晚我有什么需要做的吗?」
「什么都不用做。」沈世尧晃着手中的香槟酒杯,漫不经心道。
确实什么都不用做,只要跟在沈世尧身后,笑得大方又得体就够了。因为他是沈世尧,所以没人会为难她,几乎跟她打过招呼的人,都会对她报以友善的微笑。
真是诱人的宝座,陆路想,难怪孟澜会迫不及待。
思绪游离间,恰好有侍者经过,询问她要不要香槟,陆路下意识摇头,说自己不能喝酒,话音刚落,沈世尧已走到她跟前,绅士地轻声道:「我有单生意要谈,你自己能应付吗?」
他认真的表情十分迷人,陆路通过玻璃杯凝视他片刻,才慢吞吞地用法语答道:「当然可以,您放心去吧。」
沈世尧不由一愣,却没说什么,淡笑着转身同生意伙伴走远。陆路望着他的背影,整个人终于松了口气,干脆懒懒地靠在一棵棕榈树上养神。
还记得从前她最讨厌这样的场合,除了要穿讨人厌的高跟鞋,还要逢人便笑,笑得脸颊肌肉都要抽筋。
「哪里有那么多高兴的事?」她气鼓鼓地问那个人。
「当然没那么多高兴的事,只是与其以坏情绪波及他人,不如用笑容感染别人。」那个人刮一下她的鼻子,柔声解释道。
而如今,这么多年过去,她虽仍没法学得像他一样妥帖周到,却总算能够对着陌生人展颜。所以就算是再虚伪卑鄙不堪的爱情,也总会留下一些美好珍贵有意义的东西。而她,就是靠着那些东西,存活至今。
陆路的思绪是被一阵凄厉的惨叫声打断的,待她睁开眼,周围已混乱一片,不时有伺应生慌乱地奔跑,香槟酒碰洒一地。
陆路浑身一震,急忙拽住会场的一个伺应生询问:「怎么回事?」
「George太太的羊水破了,我们已经打过电话叫医生,但最近的医院仍有段距离,我们都担心……」伺应生瑟瑟发抖,连自己的母语都说不利索。也难怪,今天来这里的人若出了什么差池,没有人担待得起。
「带我去看看,」陆路深呼吸一口,坚定地看向伺应生蓝眼睛,「带我去!」
露天会场的角落,George太太正痛苦地蜷缩成一团,周围虽围满了面色惨白的宾客,却没有人敢上前一步。
作为异乡人,陆路虽认得出娱乐财经版的常客,却未必知道眼前这位痛苦的妇人正是这家五星级酒店的老板娘。所以她才能毫无忌惮地凭着一腔孤勇,拨开人群,蹲下身体,用法语对痛到几乎失去意识的人命令:「把身体放平!把臀部擡高!深呼吸,对,不要紧张!」
漂亮的妇人满头冷汗,轮廓分明的五官皱成一团:「不,我害怕……我怕我撑不到救护车来……」
「你凭什么撑不下去?撑下去!你的孩子在等你!」说罢陆路已放平她的身体,擡高她的臀部,大声道,「来,跟我一起深呼吸!你会看到你的孩子的,一定会的……」
说话间,陆路的眼中已有两行泪簌簌落下。
当年,她的妈妈就是在生她时死于难产。她不知道妈妈是否为没见她一面遗憾,但她确实曾无数次幼稚而自私地幻想,若妈妈能坚强一点,撑下去,撑到陪她长大……那么,她或许就不用面对那么多背叛和分离,也不用无数次痛苦得恨不得死去。
救护车的声音逐渐近了,医护人员擡着担架跑来,陆路茫然地退让,一擡头,便看见人群中的沈世尧正一动不动地望着自己。
他的眼里或许有许多情绪在翻滚,她却忽然看不真切了,虚浮的双脚开始颤抖,下一秒,竟眼前一黑,笔直地栽倒在地上。
陆路醒来时,发现自己置身在沈世尧的房车内。偌大的空间内只有两个人,不免冷清,陆路轻瞥了沈世尧一眼,又缓缓闭上眼:「我闯祸了?」
「说对一半。」沈世尧把玩着手中的红酒杯,却并不喝,「告诉我,你是否医学专业毕业?」
「当然不是……」陆路觉得倦极了,根本无心说下去,「直接告诉我,我闯了什么祸,是否能补救。」
「补救是不可能了,但可以修正。明天我会让人告诉George先生,你曾在大学毕业后自修过一年医疗护理。」
陆路觉得好笑:「撒谎是你们这种人生活的必需品?那我也偶尔撒个谎吧……沈先生,我非常感谢你现在为我所做的一切。」
「那我偶尔说句真话如何?」沈世尧非但不恼,反倒悠闲地往后一靠,微笑道:「我很欣赏你的勇敢。」
车内的气氛一下凝固了,半晌,陆路听见自己干巴巴的声音:「……其实我也算接生过,不过不是人,是动物,我曾为一匹马接生过。那是爸爸送我的生日礼物,只可惜,它已经去世了。」
若不是沈世尧提起,陆路几乎都要忘了,她也曾有过那样难忘的经历。那匹马是爸爸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寄养在乡下的农庄。她每月都会抽空去看它,和它玩耍,直到有天,农庄的爷爷告诉她:「小马怀孕了,要做马妈妈了。」
马的孕期特别长,要十一个月,所以那一年里,陆路往乡下跑得特别勤。然而好不容易挨到生产那天,却赶上暴雨,村里的兽医不能来,农庄的爷爷只好亲自接生。
彼时陆路还是个十岁的小姑娘,没心没肺,非缠着爷爷要帮忙。然而待马宝宝出世,陆路望着满手的鲜血,吓得结结实实哭了一场,从此再不愿去农庄。而那匹马,也就这样无辜地被她抛弃。
直到八年后,陆路家变,狼狈地离开时,突然收到一封信,信是来自农庄年迈的爷爷的,说前段时间那匹母马已经去世,但留下三个宝宝。信中还有马宝宝的照片,陆路看着看着,原本麻木到刀枪不入的心竟猛烈地抽搐起来,紧接着,痛哭失声。
她已不怕背叛、伤害、失去,却畏惧曾有过的好时光。因为太好,反而衬得眼下的一切都荒凉。
陆路强迫自己从回忆抽身,朝眼前的沈世尧耸肩一笑:「不过那都是很多年前的事了,所以你还是记得要跟George先生撒谎。对了,今晚我住哪里?」
「回你一直住的那家酒店,我另外为你订了房间,不必惊动其他人。还有,明天回国的机票也已经准备好。」
「这么快就可以结束?」
「是的,如你所愿。」沈世尧扯了扯领带,竟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焦躁。眼前的人聪明、勇敢、懂得分寸,几近完美,却虚假得仿佛戴了面具。他沈世尧虽向来喜欢以一副完美面目示人,却最讨厌旁人以同样的面目对待他。
车子在陆路下榻的酒店外停下,陆路下车,关门,动作一气呵成,直至走到酒店门口,沈世尧忽然放下车窗叫住她:「回答我一个问题。」
「什么?」
「在电梯里,回三十层时,你为什么哭?」
陆路惊诧,他竟然注意到自己哭了?然而怔忡许久,她最终只是转过身冲他微笑:「可以撒谎吗?」
「可以。」
「因为喜悦。」
「那我也撒个谎吧……」沈世尧慢慢将车窗升起来,声音听不出喜怒,「我们将永远不会再见。」
夏夜微凉的风拂过面颊,坎城今晚的星空有如海洋般绚烂,陆路觉得有些冷,下意识抱住双臂,一时间怔住了。
她走了那么久,以为天亮终会有光,却哪知道,黎明只是黑夜的开始。
国际到达出口,电子屏上巴黎飞来的航班已第三次提示延误,丁辰有些焦躁地跺跺脚,决定去吸烟区抽根烟缓解烦躁情绪。
也许是夜深的缘故,原本应被大老爷们霸占的区域此刻空荡荡的,丁辰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一擡头,才发现墙上的电视里居然在放Author今年亚洲巡演的DVD。
说起来Author也算个奇迹,十六岁在街头被星探相中竟不是众所周知的低端骗局,他真的就此签了经纪约,一步步从单曲发起,坚持了八年,如今终于稳坐国内当红不让的人气王宝座。
Author帅气又有魅力,这点丁辰是早知道的,否则当年十六岁的她也不会不管不顾地投入他的怀抱。但眼前这个穿着亮晶晶舞台装画着深黑色眼线的男人却不是她所熟悉的,她熟悉的那个Author,今早还端着刚煎好的太阳蛋与火腿,小心翼翼地问她:「新专辑的宣传期告一段落,我们要不要去马尔代夫休个短假?」
丁辰刚换好衣服,自顾自地将烟往嘴里送:「看情况,我这个月有好几个重要的官司要打。」
Author点点头,眉目中多少有些失落,声音却仍是温柔的:「不要太辛苦。」
「我知道,」丁辰站起来,「那我先走了,阿笙。」
话一出口,两个人都愣住了。多少年了,丁辰早习惯跟他的粉丝一样叫他Author,似乎完全遗忘了他的本名其实是杜鸣笙。
鸣笙,鸣笙,阿笙……丁辰猛地抓起沙发上的包,落荒而逃。
此刻,电视里Author正将今年的主打歌《恒星灰烬》唱到动情之处:「我知道/世界上最坚固的恒星/也终将化为灰烬/何况你我/这微不足道的爱情……」丁辰的手机响起来。
「我人在到达口了,你在哪里?」
丁辰一怔,一看表竟已过去一个小时,连忙起身:「给我五分钟,马上就到!」
五分钟后,陆路便看见一身正式裙装的丁辰朝自己挥手。
陆路环顾四周,确定没有媒体蹲点,才向眼前人抛个大大的白眼:「不就是大半夜当个免费司机,有必要盛装成这样?又不是相亲!」
「你还真说对了,就是相亲,」丁辰挽住陆路的肩膀,亲热地拉着她往外走,「相完直接过来接你的,够义气吧?」
「那……杜鸣笙怎么办?」
「他和他们公司那什么清纯玉女小师妹传绯闻的时候,你怎么不去问问他我怎么办?」丁辰嗤笑一声,「别傻了,我们早分手了,就是偶尔睡睡的关系罢了……对了,你坐这么久飞机不饿吗?要不先去吃宵夜?听说你们那个孟大小姐不是一般难伺候啊,这回去坎城有没有猛料,快给我八一八……」
见丁辰无意继续杜鸣笙的话题,陆路也就识趣地打住:「得,你又不是真有兴趣,要真有,哪轮到我来告诉你,网上到处都是……哎,你别拿手机搜了,多麻烦,先吃饭吧,吃完我什么都告诉你!我现在快饿死了!」
去的是丁辰和陆路念高中时最喜欢的一家宵夜摊,以老板脾气坏和菜的味道好著称。不过七八年过去,再坏脾气的老板见到熟客也舍不得板起脸来,更何况这两位熟客还都是美人。
「酸萝卜泥鳅,爆炒腰花,凉拌猪耳朵,再来两斤梅子酒!」丁辰一捋袖子,「今晚我们不醉不归!」
「就你不醉不归吧,」陆路斜睨她,「我酒精过敏,最重要是得替你开车。」
「开车可以叫代驾,倒是你,真没义气,我相亲这么辛苦也不陪我喝。」丁辰眨巴着一双水汪汪的眼望着陆路,似受了天大的委屈。
陆路最怕她这招,不出半分钟,果真缴械投降:「只能少喝点啊,多了你就得送我去医院了。对了,你不是要听猛料么,相信我接下来说的,一定值得你这顿宵夜了。」
「噗!你说孟澜逼宫不成反而当着媒体面被甩?」丁辰酒杯一撂,捧着肚皮快笑岔气。
「你搞错重点了吧,丁大小姐!」陆路扶额,咬牙切齿道,「重点是我是那个无辜的受害者!等Cindy姐回国,我要立刻递辞呈,以后估计也很难在这个圈子做下去了……」
「这不是挺好么?」丁辰重新为自己斟上一杯酒,「正好你可以来我事务所帮忙,学了几年法律,虽然没毕业,但以你的实力,至少甩我事务所那些所谓的名校生几条街。小六……你为什么非要和自己较劲儿?事情都过去六年了,你也该走出来,朝前看了。」
然而听到这个久远的小名,陆路却置若罔闻,自顾自夹菜,保持沉默。
良久,她终于端起桌上的酒杯一饮而尽:「我不是没想过,但是丁丁你知道吗,我走了那么久,也以为天亮就会有光,只要撑下去,就一定能过去。但其实不是这样的,黎明只是黑夜的开始罢了,无论我做什么工作,说什么话,只需要发生一件很小的事,就可以轻易地把我拽进回忆里……我也想忘,但是太难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忘……」
时间仿佛静止了,看着眼前平静流泪的人,丁辰忽然记起六年前出事,她赶去美国看她时的样子。
丁辰从没有见过那样的陆路,她平躺在床上,不哭也不闹,像一具会呼吸的尸体。丁辰心中一搐,抱着她失声痛哭,没想到陆路却反握住她的手,安慰起她来:「丁丁,你怎么哭了?你不要哭……」
如此看来,能让眼泪流出来,已是一种天大的进步。丁辰愿意相信,陆路一定会在某天好起来,就算那需要时间,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黑夜也是黎明的开始。
「话说回来,我倒是很感谢沈世尧……」丁辰话锋一转,试图摆脱这令人不快的氛围。
好在陆路很配合:「怎么?」
「至少他改写了你六年没和男人接吻的记录!」丁辰嘿嘿地坏笑,「怎么样,感觉还不错吧?」
「早忘了。」陆路翻个白眼,「路人甲的吻,干吗要记得。更何况我们不会再见了。」
是的,尽管按沈世尧的说法,他们将还会再见,但在陆路心中,想不想再见一个人,跟谈恋爱时说分手一样,只是一个人的事。她已打定主意,下周一去辞职时,将用过的礼服和项链托付给Cindy转交,这样他们便算是两清。就算她可能会待业一段时间,她也不想让沈世尧给她介绍工作,免得惹上更多麻烦。
吃完宵夜,丁辰叫来代驾送两人回家。陆路租的公寓稍近,所以提前在路口下车。
临带上车门,醉醺醺的丁辰不忘叫住她:「对了,我说来我事务所工作的事,你记得考虑考虑……」
「好。」陆路懒得跟醉鬼较真,决定敷衍她。
哪知道丁辰不依不饶:「你就当我傻,忽悠我吧!我可是很认真的!噢,对了,说了这么多废话,正事倒忘了讲,知道我为什么劝你朝前看吗?咳,因为我今天收到消息,那个人回国了……嗯,别一脸无辜地瞪着我,你知道我说谁呢,是啊,陆亦航那怂蛋躲了那么久,他居然回来了!哎,司机师傅你别开车啊,我话还没说完呢!」
从路口到公寓,一共是九百三十五步,而今天,陆路觉得每一步都是虚晃的。
推门,开灯,陆路终于像团棉花般瘫倒在地上。
曾几何时,那个人是她心尖的朱砂痣,她以为自己最后一定会嫁给他。而如今,他竟成了那抹最刺眼的蚊子血,为了将他从自己的生命剜除,她把整颗心都掏了出来。可最后却徒劳地发现,那滴血其实早已融入血脉……而那颗白白被剜掉的心,却再也不会跳了。
陆路慢慢抱紧自己的双腿,恍惚间,仿佛看见那一年,宋阿姨带着他初次走进她家。她坐在二楼旋转楼梯的顶端晃荡着两条腿,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他:「喂,你叫什么名字?」
「宋、宋亦航。」
「那你进了我们陆家,以后就要跟着我爸爸姓啦。陆亦航,陆亦航,记住了吗?以后你就叫陆亦航。」
那时候,她还是陆家高高在上的公主,没有人会忤逆她,人人都宠爱她。那时候,陆亦航也还不是一剂见血封喉的毒药,他只是继母带来的养子,流着跟所有人不同的陌生血液。
那时候……
但凡回忆前尘往事,莫不是相看已成灰。
周一是个大晴天,陆路定好八点的闹钟,一大早便收拾妥当,拎上沈世尧的礼服和项链,往「恒一国际」去。
一路畅通无阻,除了前台小妹看自己的表情略带花痴外,就连平日爱咋呼的美玲见到自己,也明显收敛许多,只礼貌而节制地喊了声:「Lulu姐早。」
Cindy在办公室里接电话,陆路进去,她只比了个「坐」的手势,又继续跟在线的人通话:「抱歉抱歉,孟澜最近刚接了世朝的代言,同类GG不能再接,您知道我们合同上都是有规定的……」
「好好,明年一定,回头我请您吃饭赔不是了。」
「多谢多谢,我们孟澜今年下半年的新戏也要麻烦您多照顾了……」
「哎,那好,回头再联系,再见!」
挂掉电话,Cindy这才将眼光放在陆路身上,上下打量她一遍:「你确定考虑好要辞职?」
陆路点头:「我已经考虑清楚了。」
Cindy沉默片刻,似在思考什么,半晌,开口道:「其实也不必非辞职不可,你还可以回企划部工作,放心,不需要和孟澜有直接接触。」
「谢谢Cindy姐好意,不过不用了。」陆路顺势将手中的袋子放在桌上,「这是沈先生在坎城借给我的礼服和首饰,我想我们不会再见面了,所以要麻烦Cindy姐您帮我转交给他。」
「你……确定?」Cindy重新将目光投在陆路脸上,点燃一支烟送到嘴边,「可是我昨天接到沈先生的电话,他让我将联系方式给你,让你亲自把东西送过去。」
一时间,陆路怔住了,许久才道:「我知道了。那么Cindy姐,辞呈我先留下了,正式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我再过来收拾东西,这么久以来谢谢您的照顾。」
陆路起身鞠过一躬,提起装着礼服和项链的袋子走出去。刚到门口,Cindy突然叫住她:「不问问孟澜的情况?」
「您希望我问么?」陆路转过身,谦恭地望着Cindy。
「她最近势头不错,再红个三五年不成问题。」Cindy吐了个漂亮的烟圈,笑起来,「去吧,沈先生的联系方式我随后发你。你是个聪明的姑娘,我很欣赏,祝你好运!」
走出「恒一国际」的大门,陆路恍惚地掐了自己一把,她真辞职了!但再低头看一眼手中的袋子,好不容易轻松的心情又沉重起来,沈世尧这是有病吧?多此一举!
陆路在街边随便找了家咖啡店坐下,准备跟丁辰汇报今天的战果,Cindy的短信却先一步进来。望着信息内容里那个陌生的十一位号码,陆路手一颤,下意识将手机丢出老远。
下午五点半,丁辰开着她新买的英菲尼迪FX准时停在咖啡店门口,冲坐在窗边的陆路招手:「上来,陪我去试试手!」
陆路一口咖啡险些呛在喉咙,她丁大小姐开的车一年比一年爷们,车技也一年比一年彪悍,陪她试手,约等于找死。
果不其然,车还没开出多远,陆路已经脸色惨白地捂住嘴,连连摆手:「停、停车!让我下去吐一吐!」
好不容易回到车上,陆路只觉得已丢了半条命,见丁大小姐居然还镇定自若地往CD机里送Author的新专辑,陆路气得打掉她的手:「你还有心情听你老情人的歌?」
「怎么没有?」丁辰眯起眼,妩媚一笑,「自己花钱买的,总不能浪费吧。」
「也只有你分手了还舍得一掷千金,成百上千地订他的CD,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他的金主。」陆路忍不住揶揄她。
「有像我这么漂亮的女金主吗?」丁辰斜睨她,说话间,却已意兴阑珊地关上CD机。
到底是不一样了,从前他们在一起,他还是没什么人气的新人,出了专辑没人买,她便一掷千金,一箱一箱地偷偷往家里抱。身为音痴,丁辰连「哆来咪」都唱不准,却总喜欢跟着他的歌胡乱哼,觉得那是世界上最甜蜜的情话。
然而等到他真的红起来,再不需要她撑销量,她却仍将过去的习惯保留了下来,只是再不听他的歌。那些情歌,再深情婉转,也跟她没关系了。而今天,她不过是看到某张娱乐小报上他与别人亲昵的合影心情不大愉快罢了,所以才心血来潮地将这些CD翻出来。
然而情歌再甜蜜,心境不在,亦不过枉然。
丁辰一脚踩下油门:「走,大小姐我今天高兴,请你吃海鲜去!」
与丁辰大快朵颐一顿到家,已是夜里九点半。今天没喝酒,陆路清醒到令人发指,所以看着脚边那装着礼服和项链的纸袋格外憋气,忍不住一脚踹上去,但那纸袋却岿然不动,像极了某人不动声色的厚脸皮。
陆路翻出手机,按Cindy留下的号码拨过去。
提示音响了两下,是个有些陌生的男声接起:「你好,哪位?」
这是陆路第一次在电话里听沈世尧的声音,自然是陌生的,她怔了怔,很快自报家门:「陆路。」
「还挺快。」那头的男声轻笑起来,与记忆中的某个声音渐渐重合。
陆路强忍住发飙的欲望,一字一顿道:「对于沈先生的事,我、等、小、人、物、当、然、不、敢、怠、慢。」
「东西准备好了?」沈世尧压根忽略她嘲讽的语气,直接切入正题。
陆路咬牙切齿地堆笑:「是的,不知道沈先生何时有空?还有,我应该给您把东西送去哪里?」
「时间和地点我会再通知你,那么,回见。」
不待陆路开口,沈世尧已挂断电话。
陆路一顿,旋即气得一下把手机摔在沙发上:「王八蛋!」
那夜陆路睡得很不好,仿佛回到了刚回国的那段时间,每个夜里都被噩梦魇住,要靠安眠药才能维持三个小时以上的睡眠。
翻身起床,是夜里三点半,陆路机械地穿戴好,拿起钥匙,走出房门。
城市大的好处便是多晚都不乏出租车,陆路拦下一辆,报上地址,疲惫地阖上眼睛。
陆路也不知道是从何时起,她养成了这个坏习惯,每当睡不着,又没有安眠药的时候,她便打车来这里,看看曾属于爸爸的大楼。
过去的澳海地产如今早已易主,改名远航。坐镇其中的,正是她曾经的继母宋清远和继兄陆亦航。只是据传最近宋清远身体抱恙,已赴美休养,因此陆亦航将以运行总裁的身份回国,继续开拓国内市场。
其实这些事哪需要丁辰特意告诉她,关于他的每一桩每一件,她都清楚知道。只是越清楚,越是恨。恨宋清远,恨陆亦航……最恨的,其实是自己。
是自己太蠢太笨,才做了仇人手中的利刃,浑然不觉那是刺向自己的爸爸。而她甚至不孝地没有赶上见他最后一面。
当时的她已经十八岁,虽然乖张跋扈,却懂得是非,知道爱恨,清楚陆家的悲剧说到底是她一手造成。
陆路慢慢捂住自己的双眼,强迫自己转身,跌跌撞撞地逃上出租车。
翌日清晨,陆路被一阵快递的门铃声吵醒。
失眠了一夜,好不容易入睡,陆路气得恨不得掐死对方。深呼吸再三,才说服自己抑制住怒火:「不好意思,你可能送错了,最近我都没买过东西。」
「是13楼B座的陆小姐对吧?」快递员笑得很憨厚,「那就没错,麻烦请签收。」
陆路虽满腹狐疑,但不想与快递员多纠缠,又见纸盒上自己的名字与地址没错,也就匆匆签收,将盒子丢进沙发,回卧室补眠了。
一觉醒来已过正午,陆路觉得饿,翻出盒方便面吃完,这才记起沙发上的盒子。
也许是前段时间事情太多忘记买过什么东西,她把盒子拿过来,一边拆一边回想,哪知道一一揭开盒盖,整个人都傻了。
那是一件纯白色的斜肩礼服裙,如果陆路没记错,是今年Lanvin的春夏新款。
但盒子里却连张纸条也没有,陆路气得两手直哆嗦,老半天才抓起手机,给沈世尧拨过去。
然而接电话的却是个礼貌又温柔的女声,还没等她道明来意,对方已抢占先机:「沈先生去开会了,麻烦你稍后打来。」
尽管陆路未必相信沈世尧真的在开会,但沈世尧的意思她却深刻地领悟到了,那就是她无法拒绝,因为他绝不会给她说「不」的机会。
陆路瘫坐在沙发上捧着肚子一阵大笑,半晌,才又将手机拾起来,给丁辰打过去:「我最近失业,剩下的积蓄大概只够吃饭,能借我信用卡刷一套礼服吗?」
哪知向来爽快的丁大小姐今天竟吞吞吐吐:「呃,那个,你什么时候要用?我让我秘书先给你送点现金过去?主要是我人在马代……哎,别问我怎么来的,回头我再跟你解释……」
丁辰话未说完,已有短信进来,陆路点开一看:「今晚8点,海逸酒店。」
唇角渐渐变幻成一个嘲讽的弧度,沉吟片刻,陆路改了主意:「算了,你和杜鸣笙好好在马尔代夫度假吧,不用叫你的秘书来了。剩下的事我自己可以搞定。」
入夜,陆路穿上沈世尧新送来的礼服,化好妆,拎着他曾经借给自己的礼服与项链,轻快地踏上出租车。
海逸酒店陆路曾去过一次,是陪孟澜参加一个剪彩活动,那时她刚调到Cindy手下做事,做什么都战战兢兢。孟澜让她给自己倒杯水,她端水的手都在抖。孟澜见状,接过杯子笑着安慰她:「哎呀,我又不是洪水猛兽,不会把你吃掉。」
彼时孟澜和沈世尧的绯闻刚传出来,孟澜的心情看上去很不错,对待她这样的小助理也格外宽容。相信那时的孟澜死也不会想到,几个月后,她会恨这个小助理恨得后悔当初没有真的一口把她吃掉。
如此看来,命运大都带着些嘲讽的意味。
车子在酒店门外停下,有侍者迎上来接过陆路手中的纸袋。陆路一怔,旋即问道:「沈先生呢?」
「在里面,烦请陆小姐跟我来。」
跟在侍者的身后走过一段,陆路来到一间独立的宴会厅。侍者礼貌地向她鞠躬:「陆小姐里面请。」
推门的刹那,陆路可以感觉到自己突然加速的心跳。但不是心动,仅仅是紧张。
大门缓缓打来,只见一身正装的沈世尧正面带微笑地望向她,以极其绅士的姿态做出一个「请」的动作。陆路虽满腔愤慨,表面上却仍是无比自然地挽起沈世尧的手臂,微笑着以只有他能听见的声音说:「这是最后一次。」
沈世尧亦不恼,轻笑着摇头:「你说的……不算。」
直到晚些George先生入席,陆路才总算摸清这顿饭的缘由。
George太太顺利生产,George先生听说当天陆路为她所做的一切,特地赶来中国,想要亲自感谢这个勇敢的女孩。
「你有没有想过,我可能并不会来?」觥筹交错间,陆路晃晃手中的果汁杯,对沈世尧耳语。
只见沈世尧不紧不慢地为George先生斟上红酒,回头对上她的眼睛:「不会,我相信自己的眼光,你很懂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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