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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战当文豪_第3章 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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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酒馆

暮色昏沉,林立的烟囱朝灰蒙蒙的天空中倾泻着滚滚烟河。

南区亮起片片煤油灯光,在路灯都没有的贫民窟,唯一灯火通明的地方只有大大小小的酒馆。

这里的人都会喝酒,就算女人不能跟男人们那样去酒馆畅饮,也会买散装酒在家里喝。

或许是遗传了克莱德的基因,海伦和唐尼两个人都是酒鬼。

他们痛恨这种嗜好,让他们觉得自己身上带着克莱德那个烂人的影子,但没有酒精却更加难以忍受。

渐渐的,他们就不再纠结了。

毕竟,整个芝加哥像克莱德那样的酒鬼很多,但也找不出几个跟他一样混蛋的家伙。

今天的晚餐是豆子浓汤、猪油土豆饼、黑面包。

煤油灯光中,莫里西一家围坐着吃饭。

「海伦,唐尼,你们应该少喝点酒。」黛西声音很清脆,像是个小天使。

「喔!比尔偷回来的威士忌口感真不错。」唐尼自顾说着。

「给我也来点。」海伦递过去杯子,「洛伦,你要吗?」

「来点。」洛伦前世也有小酌的习惯。

「你们这些酒鬼。」黛西见没人理会,叉腰哼道。

「人们喜欢喝酒是有原因的……」

洛伦啜饮了口威士忌,辛辣的酒液让他缓了缓,继续道:「喝酒的感觉很好,能让周围的噪音变小,让这个世界不那么难以忍受。」

唐尼笑道:「法克,真有哲理,老弟你应该去当作家。」

说话间,海伦起身从柜子里拿出一只铁盒子放到餐桌上,然后往里面丢了50美分硬币。

见状。

唐尼、洛伦、比尔、黛西也都往铁盒子里放了几十美分不等的硬币。

这是莫里西一家的「松鼠过冬基金」。

一旦赚到钱就会往铁盒子里面保存一点,用来在每年最艰难的冬季中使用。

往铁盒子里存完钱,放好盒子。

这时,一个长相很硬朗,二十出头的青年敲门走进屋。

「伙计们,今晚吃什么?」

「嘿,史蒂夫。」

众人很熟络地打着招呼。

青年叫做「史蒂夫·罗伯特」,是在南区威尔逊肉制品厂工作的电工,也是海伦的男友。

电工在这个时代是技术工种,一般人要想学习的话,只有从学徒做起,学习的时间很长,还没什么收入,对于南区家庭来说很难承担。

但史蒂夫脑子好用,加上对电气这一行很有热情,所以靠着自己买书学习,免费帮人安装电路,很快就成为了一名熟练电工。

时薪多的时候,能拿到50~60美分,也不容易失业。

「上帝啊,说真的,让我帮你们把煤油灯换成电灯吧,这油烟也太大了。」史蒂夫搂着海伦的肩膀说道。

这一片的木屋都没有接入户线,要找专业电工接线是一笔高额费用。

海伦却不贪图能省一笔施工费,摇头道:「算了吧,我们可负担不起电费。」

史蒂夫想说什么,最后也只是无奈一笑:「好吧,我听你的。」

他之前对海伦提过,由他出钱来给莫里西家装电灯,被海伦果断拒绝,还生了不小的气。

海伦作为莫里西家的大姐,独自一人拉扯弟弟妹妹长大,是个很自强的女人,不会接受任何人的金钱帮助。

何况,她跟史蒂夫都还没有结婚。

吃完晚餐。

海伦和史蒂夫去工人舞厅约会,一起去跳跳舞什么的。

因为没什么避孕措施,所以海伦和史蒂夫两人还没发生过什么实质性的关系。

主要是目前的经济状况,他们两人还不适合要孩子,万一怀孕就完蛋了。

比尔一吃完饭,就拎着一根捡来的棒球棍,出门找同伴们疯玩。

「黛西,你不打算出门找朋友们玩耍吗?」洛伦问道。

「是的,我喜欢自己一个人。」黛西乖巧地收拾好餐具,坐在煤油灯边摆弄起布娃娃。

「这孩子,太孤僻了,我们需要给她找一些朋友。」洛伦轻声对唐尼说。

「让黛西这几天别干活,好好在学校读几天书。」唐尼拍了下洛伦肩膀,「走,喝酒去。」

洛伦点点头,心想等赚到钱,要给黛西买一只时下最流行的泰迪熊玩偶。

……

屠场区的西侧是「阿什兰大街」。

街道两侧林林总总的酒馆鳞次栉比,人们称这条街为「威士忌路」,因为大约有两百家酒吧在这里营业,张开双臂欢迎工人们的光临。

夜色中的阿什兰大街灯火明亮,空气中混着屠场区飘来的腥气和酒气。

穿着脏兮兮工装的美国工人和东欧移民工人沿路走着,在远方传来的汽笛轰鸣中,寻找一家中意的酒馆。

「今日特别推出热豌豆汤加炖白菜。」

「德国泡菜配法兰克福香肠,请进!」

「豌豆汤配焖羊肉,欢迎光临。」

大街上的招牌五花八门,酒馆特色菜品的招牌上用了好几种不同的语言印制。

店名更是各具特色:家庭小聚、温馨一隅、炉边畅饮、居家生活、欢乐宫、仙境、梦幻城堡、爱的欢乐窝……

叫什么的都有。

唐尼选了一家有陪酒女,并且陪酒女胸部比较可观的酒馆进去。

作为人类文明最古老的职业,陪酒女一天就能赚到寻常女工一周的薪水,每让客人为她们点一杯酒水,就能获得10美分左右的提成。

如果看对眼的话,也会愿意跟客人出去,但这种情况比较少,警察也会查。

要想过夜的话,还是去红灯区比较方便。

不过,唐尼因为体魄健硕的缘故,女人缘不错,往往不用花钱就能约到这里最漂亮的陪酒女。

「还是后世的美女质量高啊。」

洛伦对这些陪酒女没有兴趣,然而唐尼已经喝到忘乎所以。

他没有打扰唐尼,出门换了一家比较偏远,但也比较清静的酒馆。

酒吧名为「辛克酒馆」。

不大的店里只有店主自己一个人在营业。

火炉边摆着几张桌子,一些人围在一起喝酒,吧台也坐着买醉的酒客。

洛伦随便要了一杯美式啤酒,坐在火炉旁边慢慢喝着。

他并不着急回家,酒馆不仅清静,还有明亮的电灯,也不用担心打扰到家人休息……

无疑是创作的好地方。

最重要的是,在还没有赚到稿费之前,他不想让家人知道他在写小说。

……

「唉,下一部小说该写什么呢?」

辛克酒馆的吧台,穿着西装的埃德加·巴勒斯拉开领带,闷头喝着酒。

虽然他的《人猿泰山》在去年爆火,但妻子在上个月刚生下了第三个孩子,经济压力始终在追着斩杀,所以依然不敢有丝毫放松。

他今年已经37岁,头发都秃了大半。

但为了养家糊口,他一边要在芝加哥市中心的系统运营公司上班,一边还要连载《火星公主》的续作,同时还要打磨下一期《人猿泰山》的文稿。

压力很大,让他的灵感都有些枯竭。

为了放松下紧绷的精神,逃离市区的快节奏生活,他会偶尔来南区的酒吧,躲在偏僻的酒馆里喝酒。

同时也是为了寻找创作的灵感。

夜越来越深。

埃德加·巴勒斯小酌着啤酒,忽然注意到火炉边的一个工人打扮的青年,正埋首伏案于酒桌前,专注在纸面上书写。

南区的工人……估计是在学习写自己的名字,亦或是认识更多的字,以期找到一份轻松的文职工作吧?

埃德加·巴勒斯心里想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