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过三巡。
埃德加·巴勒斯不住在南区,不能像那些打零工的工人一样彻夜狂欢,他还有一份需要早起打卡的全职工作。
于是结了帐,就打算离开。
辛克酒馆的老板收了钱,顺便走出吧台,到那个一直在埋头书写的青年桌边。
手指夹着香烟,瓮声瓮气地说:「我记得你,莫里西家的小子。我这边电灯挺亮的吧,要不要再来一杯啤酒?」
这里的酒馆都有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来这里必须喝酒。
如果进来不喝酒,立马就会被轰出去,走得稍慢一点儿,脑袋说不定就会被啤酒瓶子给开瓢儿。
但洛伦坐了这么久,才点了一杯5美分的啤酒。
这就很过分了。
他这里电费一个月都要至少2美元。
「再来一杯啤酒。」
洛伦从兜里掏出半毛钱硬币。
老辛克嘬着香烟,才算是满意了。
「小子,你在写小说么?」
老辛克接过硬币,目光瞟到写满一张纸的文本。
他年轻时读书不错,字都认得,也就是家里没钱才早早辍学。
「是的。」
洛伦点点头。
「我一定是抽到假烟了,你们莫里西家的人都开始摆弄墨水了。」
老辛克嘟哝着,也没太在意,他见过太多怀揣理想的年轻人,最后都成了这条酒馆街上的忠实消费者。
穷人们只能谈现实,不能谈实现。
「这老登……」
洛伦点了根烟放松大脑,嘴里也没客气。
这是一个很小的插曲,火炉边喝酒的工人们连头都没回。
但即将走出酒馆的埃德加·巴勒斯却回过头来,目光注视在洛伦身上。
意思是说,我误会了……这位年轻工人是在创作小说?
这一刻。
埃德加·巴勒斯心中涌现出对别人随意进行评判的深深羞愧。
纵然这样的评判几乎适用于全部的工农阶级。
他唯一知道的一位从底层翻身的作家,是他最为仰慕的杰克·伦敦。
杰克·伦敦是一个伟大的作家、冒险家。
从小家境贫寒,每天都要工作16个小时以上,但依旧自学读书写作,成为了文坛巨星。
巴勒斯经常阅读杰克·伦敦的作品寻找灵感,那些根据真实冒险经历书写的故事,对他而言就是源源不尽的宝藏。
「老板,我请那个年轻人喝一杯。」
埃德加·巴勒斯回到吧台前,用两枚银币要了一杯黑麦威士忌。
这一杯威士忌要20美分,可以说是奢侈消费。
当老辛克把威士忌端过来的时候,洛伦才知道有人请他喝酒。
他没去碰酒杯,见到请他喝酒的家伙是个秃顶发福的中年男人,心里提防起来。
当一个完全不认识的男人请你喝酒的时候,心中的答案很难不偏向于一个狂野的想法……
弯的?
这年头同性相吸可是违法的!
「年轻人,我没别的意思,只是想请你喝一杯。」
埃德加·巴勒斯摘下刚戴上的圆顶帽:「你是在写小说么?」
洛伦放下笔,叼着香烟:「难道我像在写大学作业么?」
「年轻人,很幽默的笑话。」
埃德加·巴勒斯不由一笑,在对面坐下:「不必对我如此防备,我也是写小说的,《人猿泰山》看过么,就是我写的。」
洛伦抖了抖烟灰:「你倒是长得像人猿。」
一句话就想让人相信?
这里是南区,太天真的人可是会被社会啃食殆尽的!
巴勒斯并不恼火,知道自己过于唐突。
好在他身上带着任职公司的名片,还有正在打磨的《人猿泰山》手稿,都能用来证明身份。
巴勒斯等待着洛伦观览这些证据,又要了一杯威士忌,然后对洛伦浅笑道:
「我是来南区喝酒放松,顺便找灵感的,没想到遇见了你这样的年轻人,忍不住过来打招呼。」
「你知道,我并不是什么著名作家,但也算是获得了一些读者们的认可,在通俗文学圈子里也有一些人脉。」
「或许,我们能互相进行交流,如果你愿意分享你的作品,我会给出合适的建议,如果够好的话——我会推荐给我的编辑梅特卡夫先生。」
洛伦观览完了巴勒斯提供的证据,心中的怀疑打消。
他将这些东西递还回去,巴勒斯十分真诚的这番话传进耳中。
意思是说……
他能通过埃德加·巴勒斯这条线,直接将他的稿件放到《全故事》杂志编辑的办公桌上?
要知道《全故事》杂志的总部在纽约,而且因为是月刊,加上是知名杂志有很多人投稿的缘故。
如果是一个无名小卒投稿的话,经过各级编辑的层层筛选,直到最后送上主编的办公桌。
需要的时间短则一个月,长则两个月不止。
何况,这年头只能通过邮局传递信息,没有电子邮件那么方便。
要是能得到埃德加·巴勒斯的引荐,意味着能节省大量时间。
那……话又说回来。
洛伦拿起那杯黑麦威士忌灌了一大口,发出舒爽的呼气声,然后说道:「巴勒斯先生,刚刚只是开玩笑,感谢您的威士忌。」
并进行了自我介绍,道出名字。
埃德加·巴勒斯笑了笑:「这么说来,洛伦·莫里西先生,你对我的提议感兴趣了?」
洛伦点头:「巴勒斯先生,世界上还有什么比在火炉边喝着高档威士忌,与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谈论文学更有意思的事情呢?是的,我愿意分享我的小说。」
埃德加·巴勒斯摸着下巴,若有所思:「如果是在干净些的酒馆,或许会更有意思。」
两人对话着。
洛伦也不忘对刚才那篇《人猿泰山》手稿一顿猛夸。
说实话,《人猿泰山》这部作品每个系列都少不了美女爱上泰山的桥段,情节也都是对抗外来入侵者的不断套娃,具备着时代局限性。
但放在这个时代,却是很有新意的作品。
所以,洛伦也是一顿毫无心理负担的彩虹屁。
让巴勒斯都觉得有些夸张,却也被夸得心情大悦。
埃德加·巴勒斯享受着夸奖,很是迫不及待:「洛伦,能否介绍下你写的这部小说?」
洛伦将花了两个小时写好的手稿递过去:「我计划写一部中篇小说,已经构思好了,这些是小说的序章。」
《侏罗纪公园》的原着小说约莫有26万字。
洛伦打算按照电影版的叙事节奏,将其压缩为一部中篇小说。
而开篇的序幕【猛兽噬人】——讲的是侏罗纪公园所在地一名园区工人被恐龙袭击,重伤送进海岸诊所,不治身亡,但公园所属的国际遗传科技公司,却对外谎称是工地事故。
序幕字数约为3300多字,按照0.6的通用比例计算,也就是2000个单词左右。
因为早有构思,所以洛伦已经把序幕给写完了。
「猛兽噬人……从名字来看,你要写的是荒野类型的小说么?」巴勒斯以惯性的思维做出判断。
「远比那类小说要有意思。」洛伦啜饮威士忌。
巴勒斯捧着文稿,目光顺着文本开始移动,步入这个在酒馆偶遇的年轻人的笔下世界。
【滂沱的热带暴雨啪啪地敲打着医疗诊所的铁皮屋顶,雨水哗哗地顺着金属的排水导管流下,像一股汹涌的激流飞溅到地面上。罗伯特·卡特叹了一口气,呆呆地望着窗外。低垂的雨雾屏蔽了海滩及海滩外的大海,她从诊所望出去,几乎什么也看不清。
两个月前她来到哥斯达黎加西岸的阿尼亚斯哥,成为一位出诊医生。这里的生活和她想像中的完全不同。
博比·卡特在芝加哥的麦可里斯医院的急诊室实习了两年,在那段极度紧张的生活后,她希望能沐浴在海边的阳光下,过过轻松自在的生活。
她来阿尼亚斯哥湾已有三个星期,这段时间天天下雨。
其他的事物都令人满意。她喜欢这里与世隔绝的环境和当地居民热情友好的态度。哥斯达黎加的医疗体系是世界上最出色的20个医疗体系中的一个,甚至在这个偏僻的海边小镇也有良好的医疗诊所,医务人员和药物器材齐全。她的助手曼纽尔·阿拉贡为人聪明且训练有素,因此博比在这里能发挥与她在芝加哥实习时一样的临床水准。
可是这雨,这从早到晚,没有一刻停歇的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