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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战当文豪_第10章 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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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天才

梅特卡夫在见到稿件的第一眼,就皱了皱眉。

能看出这位先生的书法很差劲……

这不能怪洛伦。

在后世他都习惯了用电脑打字,一下让他手写稿件,自然不会习惯。

洛伦都想着拿到稿费后,先去买一台二手打字机用……

梅特卡夫心里想着,专注回稿件上,见到擡头的标题是《侏罗纪公园》。

嘴里嘀咕道:「看起来是丛林冒险类的作品。」

他见过太多稿件了,很有信心地做出判断。

他喝了口咖啡,先是阅读完了序幕【猛兽噬人】。

然后,眼镜下的目光就有些惊讶。

这个序幕写的……实在是太有悬念感!

不仅如此,出于作者的博学,这篇序章中的所有元素都结合得相当好,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真实感。

最重要的是,他之前的判断完全错了。

这篇小说肯定不是传统套路的丛林冒险作品……

以危机事件进行开局,与寻常冒险作品那种组建探险队的开头比起来,更加紧张刺激,有代入感。

「这位先生知识渊博,恐怕年龄和我、巴勒斯都差不多。」

梅特卡夫脸上带着笑意,单从这个开头来看,他就能判断出这部小说绝对能过稿,因此而开心。

同时,他也对作者的年龄做出了判断。

能了解这么多知识的,一定年龄不小,而且还跟巴勒斯是朋友,定然是同龄人……没毛病。

这会儿。

梅特卡夫已经没有审阅稿件时的严肃了,在这部小说精彩的故事中。

他的心态转变为了一个渴望阅读的读者,迫不及待翻开了下一页。

而这种终于读到好作品的快乐,是只有编辑才知道的,每天面对海量的新人的古怪作品,也是一种精神折磨。

当《侏罗纪公园》的情节正式展开,梅特卡夫就像被吸进了漩涡般,再也没法从纸面上离开视线。

用琥珀中的远古蚊子体内的血液,提取出恐龙的基因信息,来克隆出绝迹了六千五百万年的史前动物。

并用克隆出的恐龙创建一个恐龙主题公园。

天呐!这位先生的脑子是怎么长的,能想出这么天马行空的故事……

别人是开脑洞,这位先生是直接脑子开了个洞……

作为专业编辑,他实在太知道这个故事的含金量。

别看巴勒斯《火星公主》的脑洞很大,但归根结底,就是把冒险的地方置换到了火星。

属于是新瓶装旧酒。

但这部小说却是他从业生涯中见所未见,属于从内到外的完全创新。

创新是一个很难的事情。

尤其是在科幻桥段上的创新,稍有不慎,就容易让人觉得出戏。

而这位先生……

他看了眼标题下的署名,洛伦·莫里西——能在兼顾创新的同时,保证充足的故事性,在科技构架方面也很扎实,毫无疑问是一个堪比巴勒斯的天才。

梅特卡夫惊叹着,如饥似渴地阅读接下去的故事。

栖息在热带丛林的史前巨兽、热带暴风雨来临、敌对公司的内奸……

暴雨席卷、断电、防护失效、顶级掠食者袭来……

环环相扣的新奇故事,让梅特卡夫忘记了自己是个编辑,完全沉浸在阅读小说带来的乐趣中。

在阅读过海量不同作者的小说后,他已经很久没有体会过这种乐趣了。

仿佛回到了他的童年,第一次在泛黄的纸浆杂志上接触到小说世界的时候。

「梅特卡夫,你在书房里做什么呢?」

转眼就是半个小时过去,梅特卡夫的妻子忍不住开门进来。

梅特卡夫这才恍然过来,没想到时间都过去了半个小时。

「你把饭菜放在桌上吧,不用管我,我自己会收拾。」

梅特卡夫说完,继续埋头阅读。

他的妻子叹了声气,把门关上。

纽约傍晚的夕阳,从火烧般的红色渐渐从天际线熄灭。

梅特卡夫坐在书桌前一口气读完了整部小说,擡起头才发现,不知不觉竟过去了一个半小时。

「实在是太精彩了。」

托马斯·梅特卡夫满脸红润,感觉浑身都通泰了。

真是一场酣畅淋漓的阅读啊。

直到现在,他都在反复回味着这部小说。

尤其是其中那句台词——生命会自寻出路。

可想而知,这位洛伦·莫里西先生不是单纯在写一个通俗故事,而是拥有着自己对生命的思考,然后创作出了一部能够承载他的思考的故事。

外行人可能在阅读完后,只会感叹小说的精彩。

只有内行才知道,要做到这一点,究竟有多难。

托马斯·梅特卡夫从书桌前起身,活动着久坐的身体。

迅速将桌面上的晚餐吃完,收拾好餐具。

就带着稿件出门了。

他本来不想在晚上去打扰罗伯特,但这部小说太精彩了。

他必须尽快让罗伯特阅读到,才能有一个能一起讨论的人。

……

罗伯特·戴维斯是芒西出版公司的总编,业内知名通俗文学编辑,在全美通俗文坛有着很广的人脉。

芒西出版公司除了总裁弗兰克·芒西以外,可以说罗伯特·戴维斯就是仅居其下的掌舵人。

作为总编,除了《全故事》以外。

罗伯特·戴维斯还统筹掌管着《阿戈西》《芒西》等通俗杂志。

相比起《全故事》杂志轻快、天马行空、西部故事、火星科幻的风格。

《阿戈西》杂志的风格会更加偏向硬核成人冒险,比方说历史传奇、异国征战类的史诗冒险小说。

《芒西》杂志的风格则偏向现实主义的短篇爱情、冒险故事,主打的读者群体是美国的普通家庭。

当然,罗伯特·戴维斯作为总编,审稿的活儿都是交给各个杂志的主编干。

主编们只要考虑找到优秀的小说就行,他要考虑的就多了。

不仅要决定刊物的整体风格,还要不断去组稿,并挖掘、签约那些有名气的作家。

饭后。

罗伯特在书房中分析最近的销售数据。

门铃响起,他的妻子就把经常来家里做客的梅特卡夫迎接了进来。

罗伯特听到外面传来的声音,还在好奇梅特卡夫大晚上来有什么事。

梅特卡夫就罕见的,很失态的,直接推门进了书房。

罗伯特年纪比梅特卡夫就大了几岁,但因为四处应酬的缘故,体型要更加胖些,也更有一些商人气质。

他不紧不慢的起身,去给梅特卡夫倒了一杯咖啡。

然后,慢悠悠地说道:「托马斯,你急急忙忙的样子,看起来不像是来做客的。」

梅特卡夫直接将稿件放到桌上,打直球道:「这是一个新人作者的小说,至少巴勒斯是这么说的。总之,你应该亲自看看。」

罗伯特诧异了下,很久没有遇到梅特卡夫这么激动的送来稿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