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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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光昏暗,河雾渐起,灰白色的雾气没了绿色小岛和荒芜草地,沿着河岸,雾气流淌至下游,穿梭于那密密麻麻停泊的船只间穿行,淤积在狭窄的河道之中——与伦敦河畔的污浊混杂,愈发显得阴郁沉重。
唯有混沌未明的天光穿透雾气照下来,在水面上投下一片半昏半明的光。
雾与霾侵入那些依靠微薄养老金度日、蜷缩在收容所火炉旁喘息的老人们肺腑,折磨着那在甲板上瑟缩发抖的小学徒的手脚。
同样令一位初来乍到的年轻英伦男子饱受煎熬——乔纳森·罗切斯特。
工厂烟囱底下,乔纳森·罗切斯特便蹲在这里,脸上汗渍斑斑,满脸油污,肮脏不堪。
周围的工人身着单薄的短衫,肩胛骨将布料顶出尖锐的轮廓,正将海煤搬运入仓。其中一些人因过度操劳,当场倒在了地上,再也没能起来。
他们对这庞大而古老的帝国毫无热爱可言。帝国的荣光与繁盛从未分给他们一丝一毫,他们对国家命运也漠不关心——连下一餐在何处都无从知晓的人,既无心思也无余力去思虑未来。
后世所称颂的「帝国璀璨明珠」,其飘落的一粒微尘,落在这些劳工肩头,哪怕只是其零星半点,也已然化作千钧重负。
对他们而言,若就此倒下死去,留下的遗孀反倒能立刻领到一笔抚恤金。
男人竟要靠死亡来麻痹自己、逃离这悲惨的现实——如果连死都不畏惧了,这活着的苦难究竟有多深重?
这位穿越至此已逾一周的人——林世初——如今正是倚墙而坐的乔纳森·罗切斯特。
他便是这工人中一员,堪堪认得几个谈不上亲近的工友,大多数时候形单影只,境遇更是凄凉。
若论有什么伴他左右,大约不过两样东西。
一件是精神上的,另一件是物质上的。
痛苦始终忠实地伴随着罗切斯特,至今未曾稍减……当他的灵魂在深渊之底徘徊时,唯有痛苦与他并肩——对此,他又怎能有所怨言?
这便是精神上的。
至于物质上的,那便是原主给他留下了数不尽的财「负」——贷款——顶上百万「负」翁的头衔实属不算是一件能登大雅之事。
如今,他连房租都已无力支付,即将被从那一片片肮脏的楼房中驱逐出去。
然而,这座名为「伦敦「的城市,连最肮脏潮湿的贫民窟,也未曾为他保留一处容身之地。
若真到了那一步,他只能去睡那该死的吊绳床,以及潮湿拥挤的通铺,还有那些不知躺过多少具尸体的棺材板——继续与那些死过人、木板缝隙里嵌着洗不净污渍的木板为伴。
那些污渍嵌在木板缝隙中,怎么也洗不干净。用罗切斯特的话说,那玩意儿就像学校课桌底下,被历代学长沾满鼻屎、早已盘出包浆的木板。
而罗切斯特正是在此处醒来的。现在想来,大概是原主早已死在这口「棺材「里,才让一个可怜的灵魂得以降临于此。
不知是否因穿越所致,他的记忆力变得异常清晰。
麻绳总挑细处断,厄运偏寻苦命人。
他不过是一所籍籍无名的三流院校里,攻读汉语言专业的普通学生,平日里写着无人问津的网络小说,投出的稿子统统石沉大海。
按常理,这种穿越异国或异界的戏码,自己怎么也该是个教授,或者贵族……再不济,转生成魔女也是极好的选择。
唉,说来都是辛酸泪。
罗切斯特紧了紧身上的破衣烂衫。经过这一周的煎熬与等待,他心中已然明了:没有金发碧眼的贵族小姐施以援手,没有某个古老家族的遗产等着继承,没有召之即来的系统——当然,除非这系统只是迟到了——更没有被恶魔附身从而获得超凡力量的机会……
事已至此,他不得不认真思量如何活下去。以英国工人的平均寿命和工作环境来看,用不了几年,痨病与肺部疾病便会找上门来。
终有一日,他的肺部与呼吸道会被彻底堵塞——那些如树枝般分叉的大大小小的支气管里,将塞满黑乎乎的肮脏黏液。
罗切斯特绝不愿落得如此下场。因此,在权衡了所有出路之后——前世的写作技能,便成了当下最可靠的谋生之道。
时值1833年,作家这一身份正逐渐从贵族沙龙或私人赞助下的业余雅好,转变为足以谋生的现代职业——其变革之深远,不亚于日后网络文学的兴起,让普通百姓也能在网上挥毫泼墨——若当真有些才华,一鸣惊人者亦不在少数。
在罗切斯特看来,这一时期英国平民若想「成为作家」,现实的路径大致可分为三步:
其一,先寻一份与文本相关的糊口差事。
其二,将处女作投给某家廉价报刊或月刊——即那些所谓的「小众宝藏」报纸。
其三,一旦连载反响热烈,立即与出版社签订「三卷本/连载+单行本「的组合合约。
走到第三步,便可辞去杂务,专职写作。
即便是中学辍学的查尔斯·狄更斯,也经历了同样的历程:先是在律师事务所做抄写员,继而成为议会速写员,再到《晨报》任记者,之后才有了那些传世之作。
不出意外,罗切斯特也只能凭借脑海中因专业课而记下的那些内容,在此地动笔写起了小说。
前世的罗切斯特也并非没有写过,严格来说是网络小说,只是遗憾的是,始终未能过稿。
所幸,英国虽然在许多方面愚不可及,但在文学一事上,尚未蠢到不可救药。
与隔壁的俄国相比,至少英国的上层社会还能意识到底层民众与他们同属一个物种——再不济,至少也承认他们是人形的动物。
因此,在罗切斯特看来,此时的写作是一场难得的机遇——这场机遇原本属于五年后的1838年,属于那本《雾都孤儿》。
既然命运将他送至此处,罗切斯特便不愿错失。
成为如查尔斯·狄更斯那般以批判社会不公而闻名的作家,也是一条不错的出路——再往前走走,说不定还能混个议员——也算是入了体制——与后世作家的路子相差无几,在这方面做得最为完美的,当属那位「三少」。
然而,想得再多,终究还是要动笔。
当务之急,是尽快摆脱这份令他日益麻木的苦役,赶紧将手写的作品投往廉价报刊或月刊。
至于为何跳过第一步——不去找份与文本相关的工作?
至少在罗切斯特看来,这仍有难度。
尽管如今平民已可执笔写作,但社会整体的认可度与接受度尚未成熟——因此罗切斯特决定直接跳过第一步,将处女作径直投给廉价报刊或月刊。
耗费了近两周光阴,罗切斯特总算完成了这部小说的初稿。
这并非因为他怠惰,这个速度已是极限。在伦敦,由于那该死的浓雾,白昼的大部分时间里,若不点灯,连窗边都无法阅读或书写——为了写作,他不得不燃起蜡烛——正如那个时代无数作者所做的那样。
初稿既成,如何投稿又成了摆在罗切斯特面前的难题。
所幸,他恰好赶上了一个好时代。1833年,英国通过了《工厂法》,对童工与青少年的工作条件作出规定,并要求他们接受基础教育——这使得更多任务人阶级的子女得以掌握阅读、书写与算术等基本技能。
工人阶级若能掌握基本的写作技能,向月刊投稿便是一条不错的出路。
自费出版或通过小众出版社发行作品也是一种选择,但显然不适用于罗切斯特目前的处境。
《每月杂志》与《记事晚报》便成了罗切斯特的首选。
查尔斯·狄更斯最初正是通过在《每月杂志》和《晚报纪事》上发表速写与短篇故事,打开了他的写作生涯,而他最早的投稿年份正是1833年。
罗切斯特穿行于码头之间,越过杂乱停泊的运煤船,穿过烟囱林立的工业区。
他途经一家破旧的小酒馆,这是他偶尔会来喝一杯的地方——尽管他并不善饮,但这里至少能让他感受到自己仍身处人类社会之中。
他那几个还算熟络的工人朋友时常在此饮酒。
酒馆里闷热异常,弥漫着劣质烟草与廉价威士忌的气味。昏暗的灯光下,几张破旧的木桌旁坐着几个工人模样的人,他们高声交谈,常常便爆发出一阵粗犷的笑声——笑总是会驱散不好的情绪——罗切斯特现如今无比相信这句话。
即便滴酒不沾,只要在这里待上五分钟,也会熏熏然有醉意。
这些不愿以死亡逃避悲惨现实的男人们,便在此地借烟草与威士忌麻痹自己。
这便是彼时那个号称日不落的帝国。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