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赚的钱要是超过以上这些需要,便立刻拿去灌进喉咙里,这样的人要挣很高的工资干什么呢?全英国所有大城市中最坏的地区住的都是爱尔兰人。」
「无论什么地方,只要那里的某个地区显得特别肮脏和破烂。」
『就可以预先猜到,在那里遇到的大部分将是一眼看去就和本地人的盎格鲁撒克逊面貌不同的凯尔特面孔,听到的将是音调和谐的带气音的爱尔兰口音,这是地地道道的爱尔兰人永远不会失去的口音。」
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相貌与凯尔特人的面孔,罗切斯特倒也颇有印象。
在伦敦,这实在算不上什么难以辨认的事——凯尔特人大多生着棕红色的头发,头颅的宽度与长度更为接近,属于圆头型。
而盎格鲁-撒克逊人则金发碧眼的特征格外明显,头骨前后方向的长度比起宽度来要更长一些。
不过,或许是因为罗切斯特前世是地地道道的东大人的缘由,他对欧美人的外貌并不像某些「某不知名三字软件」上的某些人一样,对欧美人有着中了蛊一样的...那种情愫。
欧美人就算了,倪哥又是闹哪样啊?
罗切斯特真不是吹嘘自己,他看学习数据,进行深度学习和研究探讨的时候,都不看欧美区的,只有中日韩,东南亚也不看。
实属是自己的下议院和上议院每次都否决掉了其他大区的内容。
当然,此话也不绝对,偶尔也会些例外,不过罗切斯特并不认为会在这里遇到。
「有时候,我甚至能在伦敦人口最稠密的街区听到爱尔兰话。几乎在任何地方,那些住在地下室里的家庭,大半都是从爱尔兰来的。爱尔兰人发现了最低限度的生活需要究竟是什么,如今又把这门学问教给了我们英格兰的工人——哈!还教给了英国的那些工厂主!」
「他们还带来了肮脏与酗酒。这种不讲究洁净的习惯,简直是爱尔兰人的第二天性。在人口稀薄的乡间,这倒还造不成多大的祸害,可这里是伦敦,情况就完全两样了!」
「嘿,罗切斯特老兄!弥勒斯人按照在家乡时的老习惯,把一应废弃物和脏东西统统倒在自己家门口,结果弄出了污水坑和垃圾堆,把我们整个工人区都糟蹋得不成样子,连空气也给弄得污浊不堪。」
「就跟在他们家乡一样,他们紧挨着自己的房子搭起猪圈来;要是没地方搭,他们干脆就把小猪养在屋子里头。在大城市里这般饲养牲畜,这种不成体统的新法子,完全是爱尔兰人传过来的。」
「爱尔兰人疼爱自己的小猪,就跟阿拉伯人疼爱他们的马匹一样。唯一的区别是,等猪养得够肥了,他就把它卖掉;而在那之前,他跟猪一块儿吃,一块儿睡,孩子们也跟猪一块儿玩耍,骑在猪背上,和猪一起在泥里打滚。」
「罗切斯特老兄,这样的光景,在英国随便哪座大城市里都能瞧见千百回,那些破破烂烂的小屋子里头是多么肮脏、多么不舒适,简直叫人难以想像。爱尔兰人不习惯使用家具。」
「一捆麦稭、几件破烂得根本没法再穿的衣服,这就是他的床铺,一个木墩子、一把破椅子、一只权充桌子的旧木箱——再多一样也不需要了。」
「要是没有生炉子的燃料,他就把手边能烧的东西一股脑儿塞进炉膛里去——椅子、门框、飞檐、地板,一概不在话下。」
「烧酒是点缀爱尔兰人生活的唯一物事。再加上他那副满不在乎的快活脾气,这就使得他老是喝得酩酊大醉。」
「爱尔兰人有着南方人轻浮的性情,脾气暴躁得几乎可以和野人相提并论。他轻蔑所有那些正因为他性情粗野而无福消受的人间乐事。他既肮脏,又贫穷——所有这一切,都助长了他的酒瘾。诱惑实在是太大了,他根本无力抗拒,只要手里弄到一点钱,转眼就喝了个精光。」
戈斯普蒙杰最后总结道,「英格兰工人不得不和这样的竞争者打交道!」
他用肩膀碰了碰罗切斯特,「这就是为什么码头上会闹起来。我们英格兰工人,一星期的工钱得要六先令,我们得养活老婆孩子;可那些爱尔兰工人呢,他们什么都没有,只要三先令就能打发!一天吃一磅土豆,剩下的钱全拿去喝酒!」
戈斯普蒙杰没有跟他绕弯子,直截了当地把码头冲突的根由告诉了罗切斯特。
罗切斯特不知怎的,心头涌起一阵奇怪的熟悉感——凯尔特人和盎格鲁-撒克逊人抢饭碗,而一百多年之后,这样的戏码居然还在上演,只不过换了一批人,凯尔特人变成了「老墨」罢了。
不对,好像也不止美洲,只不过爱尔兰人变成了非洲人和中东人。
事实证明,凡是那些比较简单、比较粗笨、只需要出死力气的活计,爱尔兰人完全不比英格兰人逊色。
结合罗切斯特自己的所见所闻,情况确如戈斯普蒙杰所说的那样。
正是因为这种竞争,工钱被压低了许多。
罗切斯特对此也有心无力。
「好了,老兄,我还得回码头去瞧热闹呢!希望下回能在码头上再见到你!」戈斯普蒙杰说完,拍了拍罗切斯特的肩膀,推门走了。
罗切斯特接过黑面包和茶叶,也离开了面包店。走在街上,在英国,不光是地下室,连所有房屋的一楼都弥漫着潮湿的霉气。
从前,许多地下室曾被泥土填平过,然而如今,它们又被重新挖开,住进了爱尔兰人。
因此,不少地下室的地面低于河面,河水常常通过一个用黏土堵住的窟窿渗进屋里头,住在那下面的爱尔兰人,每天天一亮就得把积水舀出来,泼到街上去。
罗切斯特的双膝冻得直打哆嗦,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
途中经过一家酒馆,里面的工人大多来自工业区,文化水平多少要高一些,虽说谈不上多有学问,至少也识得几个字。
而他们对作家这号人,意见也最大。
罗切斯特只是从门口路过,便能听见里头滔滔不绝的争论声。
「你们瞧瞧那些写小说的家伙,坐在那儿涂几个字,就能赚咱们一星期的工钱!」
「哼,这还不算最让人来气的。最可恨的是那些贵族,日子过得可真叫舒坦!等哪天我发了大财,我也要雇一帮作家来写我的生活!」
「要我说...」
他们的话还没说完,罗切斯特已经走过去了。
他能理解这些人的想法,也并不怪罪他们。
在狄更斯出现之前,英国文学在很大程度上是被宫廷文化把持着的。
大部分作品都围绕着宫廷生活打转,极少有人把普通百姓、孩童看得与宫廷人物同等重要,同样值得书写。
而那些作品,除了讨好权贵之外,便是给这些可怜巴巴、永远也翻不了身的工人提供一点虚幻的慰藉罢了,除此之外,给那些或许有一线翻身机会的中产阶级提供幻想。
就像是旧社会不少农民爱听地主老爷的故事,他们是恨地主老爷,也是最想成为地主老爷的人。
全世界都差不多。
在狄更斯之前,也鲜有记者和作者会把目光投向街头巷尾和日常生活中的平凡人物,去描摹当时伦敦市井街头最真实的生活。
况且,大部分作者都出身于中产阶级或上层阶级,他们对工人阶级的生活缺乏切身的了解,更不会去描写这些可怜人了。
没过多久,罗切斯特便回到了他那间小屋。
他摘下帽子,搁在桌上,一动不动地坐在椅子里,思量着下一本书该写些什么……
可没过多久,他便浑身无力地躺到了床上,虚弱地轻轻哼了一声,伸直了身子,闭上了眼睛。
就这样躺了大约半个钟头。
他回忆着,构思着。就这样,一些念头,又或是某些思想的碎片,一些杂乱无章、彼此毫无关联的篇章,飞速地掠过他的脑海。
有些篇章,他只在什么地方匆匆瞥见过一次,之后便再也想不起来了,如今却变得格外清晰;只要稍加整理和构思,便能写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