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我们是朋友了
郭宇端着杯酒过来示好。
北彻没有接。
在北彻少不经事时,冲动好斗,崇尚武力,信奉用拳头解决问题。
他与舅舅亲近,没事就往军区大院跑,和里面的孩子称兄道弟,小小年纪,染得一身匪气。
真正使他性子沉下来,倒不是受多大教训,或栽了跟头,是因为一本书。
——《红楼梦》
那是个夏日的午后,他从街头回来,鼻梁挂了彩,用创可贴虚虚掩着,还要装酷,故意留道血迹在旁边,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打了架。舅舅看着他,什么都没说,只是让他去书房把柜子里侧的那套书拿出来,命他两周看完。
他哪读得进去?
第一遍边看边打盹。
学到什么了?看完后,舅舅问他。
【地上白茫茫的,真干净】
他只记住了这句。
【是——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滚去重读。】
又过了两周,舅甥对谈。
【盛极必衰】相比上次,他有了新的感悟。
舅舅看起来还算满意。
和颜悦色道:古时候的官宦世家把这书当成必读,其一,是为了明礼,其二,则是为了避祸……
那场谈话进行了很久。
之后,北彻淡出了大院的“街头霸王”组织。
像是为了印证舅舅的话。
次年的夏天,大院刘家的小子喝醉酒聚众斗殴,捅死了人,被围观者爆到网上,事态持续发酵,到了不可控的地步,拔花生一样,刘家被扒了个底朝天。几代人辛苦盖起的高楼,即便未倾,也摇摇欲坠。
时隔多年......
北彻以为自己性子稳了,可当那些污言秽语飘进耳朵,才发现,打心底里,他还是想用最原始、也最有效的方式解决——拳头。
北彻接过了那杯酒。
郭宇不由一喜,更加觉得,姐姐是多虑了。他观察这么久,北彻与安岁很可能只是逢场作戏,要不然怎么会对他的那些话毫无反应?他们这个圈子,最不缺的就是美貌,安岁是好看,可北彻也犯不着为了个情人开罪梁家的亲戚。
安岁站在门外,脸上像落了层雪,白得透明,似在过冬天。
“郭先生。”
北彻慢悠悠摇着酒杯,看着酒液晃荡,又擡眼看郭宇,“我才疏学浅,问一问,这上马桶是什么意思?”
郭宇笑容僵在嘴边。
北彻的指腹摩着杯柄,想到了以前。他人生中打的第一架,是巷战,两队人马火拼,自带武器,有的装备齐全,揣着崭新的双节棍,他呢,随手从马路牙子捡了个啤酒瓶,石头上一拍,拿着块碎玻璃就去了。
碎玻璃到底也没用上。
双方对喊了十分钟,散了。
但冰凉的带着毛边的玻璃在掌中留下的触感,他始终没忘。暴戾的浪潮一旦掀起,便阵阵高涨,拍打着理智的岩石。
‘咔哒’
杯柄从中间裂开。
酒液直直泼洒出来,一滴没偏,悉数浇在郭宇的前襟,杯子掉在他脚边,发出清脆的响声。
北彻向他道歉:“手滑了。”
郭宇强撑着笑:“没事,我去洗手间处理一下。”
说着就想走。
“等等。”
北彻叫住他,“那三个字为何意,郭先生还没给我答复。”
“……”
郭宇腿肚子发软。
实在是北彻的气场让人发怵,原本眉骨就高,又是眉压眼的长相,还留个寸头,更显凶悍,平日将匪气收得好好的,眼下,信息素一样冒出来,别说郭宇,旁观的那几位额角也沁出了汗。
“知是不知?”北彻问。
郭宇能怎么说?
本就是背地里骂人,过嘴瘾,总不能对着北彻说一句——
脱裤子。
他怕下一秒碎的不再是酒杯。
“我胡侃呢。”郭宇讪笑。
“哎呦——”
安岁提着酒篮进来,眼睛在地上扫了圈,玩笑道,“谁把我的杯子打碎了,可得赔我。”
郭宇像只惊弓之鸟。
他不知道安岁是一直在门外听,还是恰好进来,挠了挠头,自以为聪明说:“是我不小心,这是扎尔图吧?改天我让人给你送十套。”
“是醴铎,那说好了,我可等你送来。”
郭宇满口答应,火急火燎,去了洗手间。
衣服沾上大片酒渍,是没法要了,他泄气地把它丢到垃圾桶,满腹牢骚,这次来参加寿宴,原是有个工程想让梁山越牵线,人没见着不说,被姐姐派来当暗线,还把北彻给得罪了。
这叫什么事?
想到那一地的玻璃渣,他掏出手机,按照酒杯的款式搜索,跳出来的价格,让他身子一扭,脑袋对着墙……
砰砰砰。
从酿酒工厂出来,天色已晚。
安岁让人带着廖先生他们去下榻的地方。
“住在哪儿?我送你回去。”北彻说。
“哪有让客人送的道理?”安岁锁好门,把钥匙还给经理,又给管葡萄园的罗姨打电话,明天一大早有收割机进园子,让她带着人提前把野兔赶一赶。
他做这些的时候,北彻一直站在旁边的白玉兰树下等。
安岁忙完,走过来,问:“带司机了吗?”
“带了。”
“那你就回吧,不早了。”从康市到江城,开车也得三个小时。
北彻没有理会这道逐客令,只是擡手,将他贝雷帽上的落叶拂开,望着安岁的眼睛:“不急,我想和你走走。”
“......”
安岁怔怔出神。
他是梁山越养大的。
梁山越城府深沉,说话常常留一半,让人花心思琢磨。寄人篱下的日子如履薄冰,安岁的聪慧全用来讨好他小叔了,也因此,他把梁山越的性格学得有三分像。
我想——
这样极具自我意识的表达,父母离世后,他已经很少说了。
瑞典之行骤然结束,他想和北彻再见面,也只敢把玉坠子藏在人家的座椅下,一封帖子把人请来康市,还是打着老太太寿宴的幌子。
他和暴雨天在窗棂躲雨的麻雀看似相像,但又不像。
梁山越的孤独像一座寂静的花园,安岁扮演着若有似无的风声与聒噪的蝉鸣,他的任性、娇蛮,是高门大户里的一剂调味品,是取悦梁山越的一种手段,他的翅膀是用白纸糊的,纯洁、绵软,再怎么扑腾,也飞不出金漆的繁笼。
那只麻雀被风吹、被雨淋,翅膀却有力,肉身跌在墙角,灵魂飞向了广阔的天空。
“安岁?”
北彻轻声喊他,“想什么呢?走吧。”
南广场的人工湖后,有条风景秀美的仿古砖路,靠着湖畔那边栽着柳树,另一侧,是繁茂的金桂。
花香袭人。
他们从树下走过,安岁瞧着,头顶有几枝桂花开得灿烂,他想折一枝,连着跳了三次,都没有够到。
倒是因为蹦跳,雾霾蓝薄毛衣的下摆卷了上去,腰腹晾在空气中。
看着挺普通一条牛仔裤,不想,内藏乾坤,腰的两侧是镂空状,雪白的髂骨被皮带束着,如钉在墙上的蝴蝶标本。
北彻不舍得挪开眼。
“真高。”安岁不死心,又往上蹦,依旧连叶子都摸不到。
他是一米八出头的个子,自幼学舞,隔三差五的还会被梁山越扔到部队集训,弹跳力算不错了,但这排金桂目测着,最低也在三米。
只得向硬件更好的人求助。
“再试一次,你自己来。”
北彻言语间带着鼓励,“我扶着你。”
他们都想到了瑞典的那次接亲。
只是这次,北彻伸出的不是腿,而是手,他将手覆在安岁的腰后,耐心十足道:“用这儿发力,收着点肩膀,腿不要擡太高,跟着我调整呼吸,当心岔气。”
安岁像被下了指令,一呼一吸间,完全跟随着北彻的节奏。
“准备好了吗?”北彻问他。
安岁点点头。
“跳吧。”
青年凌空的身姿似柔美的绫罗,更似拉满的弓。
北彻撑起的手臂,是那弦上蓄势待发的箭。
晚风中,他们是浑然天成的一体。
前后不过三十秒,安岁携着一枝桂花落地,贝雷帽从头顶滑了下去,发丝在风里飞扬,他朝着北彻大笑:“摘到了。”
北彻俯身捡起帽子,为他戴上:“嗯,摘到了,你做得很好。”
可能是北彻的目光太灼热,也可能是安岁意识到自己笑得太放肆,慢慢收起了笑容,低垂着眼帘,作势嗅着桂花。
很多人都说安岁的眼睛漂亮。
他有一双标准的柳叶眼,眼角微微往下勾,眼型平而长,瞳仁黑白分明,双眼皮的折痕很深,中间还有条浅浅的褶皱,眼波流转,带着股随风摇曳的媚态。
但其实,安岁脸上长得最好的部位,是下巴。
很少有男人的下巴会尖得那么精巧,这使他即便大笑,表情也不会崩,甚至,越是夸张的神态,越能展现他脸部优越的肌肉走向。
瑞典接亲,安岁闯门成功,两手叉腰,仰天大笑。
北彻只见过那么一次,回味无穷。
今天再次见到,让他觉得不虚此行。
他们继续往前走。
还真让北彻猜对了,安岁的住所,就是那栋浅紫色的小洋楼。
北彻掏出一个方形的绒布盒子,递过来,安岁正要接,只听他说:“白天我问你,我们算不算朋友,你想好了吗?”
“嗯。”
“是我想听的答案?”
“你想听什么?”
“安岁,你知道的。”北彻打开盒子。
玉观音的绳子被换过了,是一条墨绿色的冰丝棉绳,在绳结与坠子间,多了颗天然红玛瑙。
安岁无言接过,佩戴时,绳子勾住了帽檐上的装饰扣。
“帮我。”他把脖子探了过去。
北彻将绕在扣子上的绳子解开,坠子悬摇着垂落,贴在安岁的胸口,那颗玛瑙红得耀眼,宛若一滴心头血。
“你还会来看我吗?”安岁的指尖从北彻的腕骨滑过,擦着手背,食指相抵。
而后,他轻轻握住了北彻食指的远节。很小孩的握法。
北彻没有说话。
小洋楼的灯光打在他脸上,高耸的眉骨投下一片影子,眼睛掩在里面,像流星消失在茫茫黑夜。
一只毛毛虫从安岁心里爬了过去,又刺又疼。
他把北彻的手甩开。
低声冷笑:“你嫌我。”
他以为北彻和那些人不一样。
是他误会了。
“你走吧。”安岁转过身。
“那只杯子是我打碎的。”北彻在他身后说。
安岁顿住脚步。
他知道,北彻当时一定是看到他在门外了。
这是在告诉他,杯子是为他打碎的吗?
接着,他又听北彻道。
“嘲笑只是一种观点,观点不等于真相,不必当真。”
北彻的语气平而稳,安岁在那高山一样包容的力量中,依稀听到了遥远的、来自童年的列车,轰隆隆驶来,它带着记忆深处的足音,让他感到一种久违的踏实与安定。
“我想……”
他转身看着北彻,“我们是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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