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明远的案子开庭那天,下着小雨。
陆鸣站在法院门口,看着灰蒙蒙的天。雨丝飘在脸上,凉凉的。
身后传来脚步声。
赵明远穿着西装,打着伞走过来,旁边跟着他爸,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肚子挺着,手上戴着大金戒指。
「陆律师,早啊。」赵明远笑着打招呼。
陆鸣点点头。
赵明远的爸走过来,握住陆鸣的手。
「陆律师,我儿子就拜托你了。钱不是问题。」
陆鸣低头看了看那只手。
抽回来。
「进去吧。」
……
法庭上人不多。
旁听席稀稀拉拉坐着几个人。赵明远的妈来了,他爸的几个朋友来了,还有两个记者,拿着相机。
最后一排,坐着三个人。
张秀兰。
李磊。
李雪。
张秀兰穿着那件旧棉袄,头发白了大半,两只手攥在一起,放在膝盖上。
李磊坐在她旁边,十九岁,瘦高个,眼睛盯着被告席。
李雪坐在最边上,十六岁,脸色发黄,眼睛不知道在看哪里。
陆鸣看了一眼,收回目光。
审判长敲了敲法槌,宣布开庭。
公诉人开始宣读起诉书。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建议量刑五年。
赵明远坐在被告席上,听着,脸上没什么表情。
「被告人赵明远,你对起诉书的指控有何异议?」审判长问。
赵明远站起来,按照陆鸣教他的话说:「报告审判长,车是我名下的,但那天不是我开的。我借给朋友了,他叫什么我忘了。」
旁听席上有人小声议论。
审判长皱眉:「忘了?」
「对,忘了。就见过一面。」
公诉人站起来:「审判长,被告人这是在编造借口……」
陆鸣擡手:「审判长,我的当事人还没说完。」
赵明远接着说:「车后来还给我了,我不知道他撞了人。我知道这事儿的时候,车已经修好了。」
审判长示意他坐下。
「现在由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陆鸣站起来,走到辩护席前面。
「审判长,公诉机关指控我的当事人犯交通肇事逃逸罪,我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他翻开卷宗,声音平稳。
「第一,关于驾驶人的认定。」
他擡起头,看向审判席。
「本案的内核证据只有一段监控录像。但这段录像,公诉人自己也在起诉书里承认,『画面模糊,无法清晰辨认驾驶人特征』。」
公诉人站起来:「审判长,虽然画面模糊,但可以确认那是一辆白色宝马,车牌号正是赵明远名下的车辆……」
陆鸣打断他。
「确认车辆,不等于确认驾驶人。我问公诉人一个问题:如果今天有一辆出租车肇事,监控只拍到车牌,没拍到司机,是不是可以直接抓出租车公司老板?」
旁听席上有人笑了一声。
公诉人皱眉:「这是两码事……」
「这是同一码事。」陆鸣看着他,「刑法讲究的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不是『车是谁的就抓谁』。公诉人,你是在用物权法判刑,还是在用刑法判刑?」
陆鸣,缓了缓,继续道。
「我的意思是,证据链不完整。监控只能证明这辆车出现在现场,不能证明赵明远本人在驾驶座上。」
他翻到卷宗另一页。
「第二,关于车辆维修的证明。」
「公诉机关指控赵明远『为毁灭证据而维修车辆』。但维修记录显示,事故第二天,这辆车确实进了修理厂。问题是……谁送去的?」
他看向公诉人。
「修理厂的监控呢?前台登记是谁签的字?有没有人看见赵明远本人出现?」
公诉人没说话。
陆鸣翻开下一页。
「公诉人提供的证据里,这些全都没有。只有一张维修单,写着『车主送修』。『车主』是谁?可以是赵明远,也可以是他爸,他朋友,他公司员工。」
他合上卷宗。
「第三,关于所谓的『逃逸行为』。」
「逃逸的前提是『明知发生事故』。我的当事人自述,他当时不在现场,事后才知道。公诉机关用什么证据来反驳他的说法?」
公诉人站起来:「事故发生路段限速六十,赵明远的车速经鉴定为八十七,严重超速。这么大的撞击力,驾驶人不可能不知道……」
「不可能知道?」陆鸣看着他,「公诉人,你开过车吗?」
公诉人一愣。
「我开过。」陆鸣说,「正常行驶中,轧到一个坑,车身都会震一下。但如果你当时在听音乐、打电话、看手机,你完全可能忽略。」
他回到辩护席。
「更何况,我的当事人说得很清楚:那天车是借出去的。既然不是他开的,他当然『不知道』。」
公诉人深吸一口气。
「审判长,辩护人这是在偷换概念。赵明远自称车辆外借,却无法提供借车人的任何信息,姓名、电话、住址,一概没有。这明显是在编造……」
陆鸣再次打断他。
「公诉人,你刚才说的这些话,恰恰证明了我的观点。」
公诉人皱眉:「什么意思?」
陆鸣翻开刑法。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他合上书。
「公诉人说我当事人『编造』,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那请公诉人拿出证据来证明他编造。
拿不出来,疑点利益就应归于被告。疑罪从无,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
他看向审判席。
「审判长,公诉机关连最基本的『驾驶人是谁』都没搞清楚,就指控我当事人逃逸致死。这叫有罪推定。」
法庭里安静了几秒。
旁听席上,那两个记者在低头记着什么。
最后一排,张秀兰的手攥得更紧了。
审判长看向公诉人:「公诉人有无补充?」
公诉人翻开笔记本,脸色不太好。
「审判长,关于肇事后的行为,我们有补充意见……」
双方又交锋了几分钟。
赵明远坐在被告席上,嘴角慢慢翘起来。他侧过头看陆鸣,眼睛里全是得意。
旁听席最后一排,李磊盯着他,那双手攥成拳头,一直在抖。
……
休庭的时候,陆鸣去厕所。
洗手的时候,镜子里多了一个人。
李磊站在他身后。
十九岁,瘦高个,眼睛红着。
陆鸣关上水龙头,擦干手,转过身。
李磊盯着他。
「他会脱罪吗?」
陆鸣没说话。
李磊往前走了一步。
「我问你话。」
陆鸣看着他。
「法庭还没判。」
李磊笑了。
那种笑,跟他妹妹一样。
「我知道。」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递给陆鸣。
陆鸣接过来。
是李建军的遗像复印件。
黑白的,老人笑得很憨厚。
「我爸。」李磊说,「我妹妹李雪,她今年十六。我爸死的时候,她就在家等着。等了一夜。
第二天早上有人打电话,说人在医院。她跑去的。看见我爸躺在那里,浑身是血。」
他的声音开始抖。
「你知道她回去之后怎么了吗?」
陆鸣没说话。
李磊盯着他。
「她三天没说话。就坐在那儿,看着门口。等我爸回来。」
他把那张纸从陆鸣手里拿回来。
「你帮那个人渣打官司,收了钱,你是吃这碗饭的。」
他转身往外走。
走到门口,又停下来。
「但你记住,我爸的命,有人会要回来。」
门关上。
陆鸣站在原地,看着那扇门。
站了很久。
……
三天后,判决下来。
审判长宣读判决书的时候,法庭里很安静。
「……关于驾驶人的认定,现有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
陆鸣的余光扫过最后一排。
张秀兰低着头,肩膀在抖。没有声音。
那种抖,是拼命压着、不敢哭出来的抖。
李磊的身体往前倾。
「……关于肇事逃逸的主观故意,证据不足……」
张秀兰的手攥着膝盖,指节发白。
「……综上,公诉机关指控的交通肇事逃逸罪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但鉴于赵明远作为车主,未能妥善保管车辆,具有一定过错,酌情判处……」
赵明远呼吸停了半秒。
「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当庭释放。
赵明远站在被告席上,笑了。
他转过身,抓住陆鸣的手。
「陆律师,谢谢你,谢谢你。」
陆鸣把手抽回来。
「回去吧。」
赵明远点头,往外走。
走到门口,他看见了那三个人。
张秀兰。
李磊。
李雪。
他们站在走廊里,看着他。
赵明远脚步顿了一下,然后加快速度,从他们身边走过去。
擦肩而过的时候,他听见一句话。
「你等着。」
是李雪的声音。
赵明远停下来,转过身。
他看着李雪。
十六岁,脸色发黄,眼睛红着,但没有眼泪。
赵明远笑了一下。
「不是我撞的你爸啊,法院都判了。说不定是他骑电动车撞的我呢。」
他顿了顿。
「呵呵。」
他转身上了出租车,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
那三个人还站在门口,一动不动。
他笑了一下,收回目光。
「穷鬼。」